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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他们(一)(1 / 2)

2010年9月1日天气晴

我一直不理解开学典礼的意义是什么,让几千个人站在太阳底下听着一些足以令耳朵起茧的陈词滥调,是有助于长高还是能增强记忆力?

我都已经从初中生变成高中生了,校长依旧是以前那副德行,喜欢短话长说,开场白永远是那句“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不知道他是为了这句话而在学校里种满桂花树,还是因为种满桂花树才说这句话。

不过一个暑假没见,已经步入花甲之年的他看起来却年轻了些,大概是发型的原因,四六分的郭富城头,多少带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潮流感,只是那心形刘海我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人总是宽以待己,严于律人的,就像校长经常变换发型,却对我们这些学生的发型框定了诸多要求,例如,刘海必须在眉毛之上、禁止染发烫发、禁止剃光头,等等。

说实话,我很想试试光头的感觉,因为我人生中最厌恶的三件小事中的一件是——吹头发。

但如果说,每个班级都会有一批故作放荡不羁桀骜不驯专门挑战权威的叛逆分子,那么很遗憾,我肯定不会是其中之一。

每当检查仪容仪表的风纪委员拿着检查簿走向我的时候,我总会不由自主地紧张,连呼吸都暂时性停止,哪怕我梳了最贴头皮的大光明,校服上的每颗纽扣都牢扣,校服裤裤腿也没有改紧。

“你,叫什么名字?”

风纪委员凌厉的声音突然在我身后几米响起,我吓得体内的神经打了一激灵。

我想回头看看是哪个人违反了校规,但又不想在别人面前表露出我对这种无聊的事也感兴趣的样子,所以纠结了两秒后还是没有回头。

原本守在队伍最前面的班主任匆忙赶了过去。

班主任是教英语的,可能因为留过学,三十岁出头的她打扮得比许多同龄老师都要时髦。

她穿着鞋跟大概十厘米高的尖头鞋,却健步如飞,斑斓的花裙子的裙摆随着她的步伐上下翩飞,她从我的身边走过时,送来了一阵气味清幽的秋风,有一刹那,我感觉刚刚从我的世界路过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花园。

“陆齐然,今天放学后你记得去理发店把头发剪短了哦。”

班主任的口音和台湾腔有点像,声音极其温柔,听起来像最柔软的丝绸,在我的肌肤上流淌。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差别那么大?

为什么我妈也爱穿花裙子,但一张嘴却像发射大炮?

在我心不在焉地望着台上的校长思考这个宇宙级难题时,操场上忽然刮起了一阵大风,在小金铃般的桂花遮住我的眼帘之前,我瞅见校长那飘逸的头发像变魔术似的,瞬间消失了。

我再一睁眼,就看到校长追着他的假发跑,他头顶中央的一片区域反射出一束晃动的白光。

刹那间,整个操场的笑声如麦浪。

校长啊校长,如果我是你,恐怕会连夜搬出太阳系。

座位是班主任随机排的,我很不幸地被安排到了坐倒数第二排的位置,与黑板相隔银河的距离。

我的同桌是个留着蘑菇头的话痨,叫莫予,绰号墨鱼。今早她一见到我,嘴巴就像刹不住的火车一样,叭叭个不停,从现在追溯到了出生那年。

拜托,我对你在三岁时因为无知而捅了马蜂窝,导致整张脸被蜇到全肿了这类白痴的事情真的不感兴趣。

可她却越讲越来劲,完全没察觉她自己已经捅了我这个马蜂窝。

我被她吵得连三角函数的公式都记不起,数学练习册写到一半写不下去,只能翻开优秀作文大全。

她好像对我充满了好奇心,一会问我怎么已经会写高二数学题,一会又问我平时背不背范文。

我没有告诉她,在我爸妈的安排下,我从初二就开始接触高中知识,中考后的整个暑假都在补习班里泡着。

我妈常说,在人生的赛道上,要学会抢跑。

莫予太烦了,我只好整理课桌,无意间抬头时,却瞥见班主任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和一个高高瘦瘦站姿慵懒的男生说着话。

隔着半透明的窗玻璃,我不大能看清那个男生的长相,但他那快覆盖住半张脸的非主流式厚刘海,让我确定他就是那个违反校规的叛逆分子。

他大概觉得这样很酷,我觉得一点也不。

他好像能感应到我的目光,忽然就转过头来,在视线相撞之前,我低下了头。

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叛逆分子就坐在我的后面。

而他的同桌黄越更加莫名其妙,一到下课时间就抱着个篮球到处遛达和搭讪,像过年串亲戚似的。

超级无语,明明我进的是全市最好的高中最好的尖子班,怎么周围的同学都是奇葩?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前桌江晓枫是西洲市今年的中考状元,听说她初中就读于很普通的十二中,我以前总认定状元不是出自我们西洲一中就是实力旗鼓相当的二中,看来,是我太轻敌了。

江晓枫很符合大众印象中的学霸模样,性格文静,气质纯朴,戴着一副土土的银框眼镜,除了上厕所,其余时间基本待在座位上学习。

不像我的同桌,老在课堂上偷看少女漫画,时不时笑得浑身打颤。

(悄咪咪说一句,其实我也好想看漫画啊。)

(还得等高考结束,唉。)

我还想讲讲老师们,尤其是一上来就徒手画了个又大又标准的圆形的数学老师,但我今天已经浪费近一个小时在写日记上,如果被爸爸妈妈发现,恐怕我和我的日记本都会灰飞烟灭。

2010年10月8日天气晴

今天,月考成绩全部出炉了,意料之中,我考得挺不错,年级第二,总算没有辜负之前的努力。

江晓枫居然还是稳居第一,比我高了整整十分,我算是见识到她的可怕了。

莫予除了生物上八十,其他科目都是刚过及格线,按理说,她应该高兴不起来,可离谱的是,课间时,她还在那优哉游哉地吃薯片,而且硬要问我一些不着调的东西。

首先,她竖起食指和中指两根手指,像比耶那样,问我:“这是什么?”

我说:“二。”

“不对,再猜。”

我想了想,不确定地说:“耶?”

然而,蒙对了。

莫予又兴奋地只竖起一根食指:“这是什么?”

“一?”“棍子?”“嘘?”

对于我的回答,莫予接连摇头,“这是‘半耶’!”

我:“……”

接着,莫予竖起了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三根手指——

如果按刚才的逻辑,那么这就是三个“半耶”,我快速联想到“三更半夜”这个成语,脱口而出,结果还真对了。

“你好聪明!竟然一下子就猜中了!”莫予又竖回一根食指,“那这是什么?”

“半耶呀。”

“你知道为什么贝多芬不用这根手指弹钢琴吗?”

“因为……这是你的手指?”

莫予被我的回答惊喜到,“说得很有道理哎!——但不对,你再猜~”

我琢磨了好一会,还是没猜对。

最后,莫予揭晓了答案——因为“半耶”(半夜)弹钢琴会扰民。

“……”好幼稚哦。

【我不能笑。】

这四个字我在心里默念了无数遍。

可我还是破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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